★\t每个参展商及其代理商或承包商必须遵守本自展览会举办之日生效的参展规则,包括由有关机构或主办单位推出的、自展览会举办之日起生效的任何修正文本。
\r\n★\t不遵守该参展规则的参展商,主办单位或相关机构有权要求其将部分/全部展台关闭或部分/全部展品清除出展馆。并且,主办单位对参展商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r\n★\t今年光地搭建商(单层或多层)图纸都须经场馆方审核并交纳相应费用,详情可参阅搭建手册,也可以拨打021-28906633瀚海展览公司垂询详细信息。另外光地参展商须租赁并自行安装监控以及一键报警可视对讲装置,详情可参阅搭建手册。
\r\n1、\t布展拆展
\r\n展馆布展工作时间为10月9-10日8:30至22:00。规定时间之后需要继续工作的展商须向展馆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自行支付加班费。所有展台必须于10月13日下午16:00-22:00撤展。为保持大会的统一形象和参观者的安全,任何展商不得在展览会结束当天即10月14日16:00 以前撤展。
\r\n2、\t展台搭建注意事项
\r\n光地展商在进行特殊装修时,搭建高度不能超过主办单位所规定的限高,即单层不超过4.5米,双层不超过6米。标准展位改特殊化装修不超过3.5米。特装展商,请在2023年9月8日前将设计效果图交至主场搭建商新怡展(上海)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或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以获得审批单位的批准。展馆内搭建单层高度3.5m以上的展台需提供结构设计图纸(梁、墙结构,附属设施、设备重量说明)。设计方案在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不允许私自拆搭展台。
\r\n今年光地搭建商(单层或多层)图纸都须经第三方审核并交纳相应费用,详情可参阅搭建手册。
另外光地参展商须租赁并自行安装监控以及一键报警可视对讲装置,详情可参阅搭建手册。
3、\t参展商入场证
\r\n展商在报到布展前,需在现场报到处领取参展商代表证方可进馆布展。在展览会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请全程佩带代证。
\r\n4、\t海关报批
\r\n参展商必须按中国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通过运输商安排海关报关和现场搬运手续。海外展品一律不得出售,展览会结束后,如已与国内买家达成贸易意向,可到展览会指定的机构办理有关进口手续,否则展品需回运或销毁。国内展品出门,需向主办单位办理出门手续,方可带出展馆。
\r\n5、保险、责任和风险
\r\n所有展商应进行必要的保险,防止展品、展厅损坏和人员伤害而引起的赔款。在使用租借的物品时,请注意归还时保证物品无损。对展品遗失不负责任,所以我们建议各位展商事先为展品和其它贵重物品保险。
\r\n6、安全保卫
\r\n参展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以及对展览会安全的有关规定,应妥善保管好贵重展品和私人物品。整个展厅将提供24小时保安措施,但主办单位仍建议参展商随身携带个人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展厅内。如发生失窃,及时与主办单位和展馆保安部联络,保安部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展馆不承担赔偿责任。
\r\n7、有关电器的规定
\r\n当观众无意接触电线时应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每天闭馆后电源将被切断。如需24小时供电,请事先与展馆有关部门联系,费用另计。为安全目的,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相关部门负责将电源连送至各展台,其他任何搭建商都不允许做供电工作。展商将自行连接展台电源至用电位置。
\r\n8、禁止展品售卖规定
\r\n展览会主要服务于参展商对于其展品的展览展示,展会现场禁止商品销售,如展商擅自进行销售商品由展商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保留其取消展位的权利,不承担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r\n9、\t展品演示注意事项
\r\n展商不得在任何妨碍走廊和临近展台处做演示活动。在操作演示时一定要严格控制,保证安全。对于有可能伤害观众的设备,请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把演示区和观众隔开。
\r\n10、样品、宣传品的分发
\r\n请参展商在自己展位里分发各种样品、宣传品等资料,不能占用通道或展厅其他公共部位。带有粘性的商标和粘纸请不要在展览现场分发。展商的活动和人员必须限于其展台或展区内,展商不得在展馆其他地方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比如宣传单、样本、杂志的发放等。展商违反此项规定或引起领取者秩序混乱,将被认为是损害展览会的不利行为,并被终止、没收资料或处以罚款。
\r\n11、展品空箱堆放
\r\n根据展馆新规任何放置于展位以外的空箱必须放在展馆指定的区域内(卸货区划出的指定方格区域)并支付相应放置费用(由主场运输代收),任何放置在区域外的空箱,会被按照垃圾处理。空箱保管费:RMB 50.00/立方米/展期(最低RMB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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